安徽宿州二中教师歧视“差生”问题引起省教育厅重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1:06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合肥5月14日电(“新华视点”记者葛如江)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5月11日播发的《老师:你无权这样对待“差生”》一稿,受到安徽省教育厅的高度重视,厅长陈贤忠在刊登这篇稿件的报纸上作出长篇批示。
“新华视点”的报道披露了安徽宿州市第二中学的一系列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件:一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被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以撵出教室、停课的方式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有的教师动辄对“差生”拳打脚踢;有的班主任发动全班学生评选“差生”,并以“光荣榜”的形式公之于众;有的教师辱骂成绩差的学生为“败类、人渣”。陈贤忠厅长在批示中写道:看了这篇报道,心情十分沉重。这是一所学校,还是省示范高中,怎么可以如此地对待学生!教师的职责就是使学生从无知到有知,从差生转变成优秀,一个毕业不久的老师如此不尊重学生,已经配不上“人民教师”的称号,学生大量流失还没有使这位老师警醒吗?问题发生在老师身上,作为宿州二中的领导到哪儿去了?!学校领导要深刻反思,此事事关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 陈贤忠在批示中明确表态:一、基教处、督导室立即派出调查组,会同宿州教育局,深入宿州二中调研,帮助学校端正办学指导思想,举一反三,提出整改方案;二、这是一个才毕业的教师,值得反思我们的师范教育,要把师德教育贯彻师范教育的全过程;三、不能以“教学经验不足,急于出成绩”掩盖现象后面的师德问题,掩盖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问题;四、宿州二中在申报示范高中时,初高中已剥离,怎么现在又冒出“初中生问题”,要查清是否验收时就在作假;五、示范高中也绝不能搞终身制;六、教育事关千家万户,欢迎舆论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