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六月起实行新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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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1:09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根据日前新制定的《江苏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从今年6月1日起,我省开办零售药品企业将在机构与人员、设施与设备、制度与管理、验收结果评定等方面实行新的标准。 据悉,从6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新标准不仅对农村药品零售企业的规模、药店是否必须设置仓库等方面作出部分调整,还对企业如何验收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市药品监督管理
作者:李涛、崔洪曙、沈耀轩 (来源: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