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路伤人黑井隐患消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4:20 深圳晚报 | |||||||||
华明路伤人黑井隐患消除 本报《黑井张开血盆大口咬伤多人》报道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本报记者余海洪报道昨日下午,住在南油工业区华明路上的一些居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说,华明路上的那口危险的无盖沙井,终于有了井盖了。华明路上的这一黑井隐患消除了
居民李小姐说,昨天下午2时10分,两位穿短袖制服的工作人员,开着一辆车门上印有“南山区市政管理所”字样的人货车来到华明路。“他们一下车用尺子在井口上量一下,立马就从车上取来一个沙井盖,盖在井口上。前后不到两分钟的时间。”李小姐说,解决问题的过程就这么简单。 然而,这解决问题的两分钟,华明路上的居民为什么要等待那么多天?记者问起这个问题,南山区市政管理所和深圳市水务集团客户服务中心的有关工作人员几乎是一致表示,主要是这条华明路段的井盖该由谁来管责任不清。他们解释说,以前是由南油工业区负责管理。后来,华明路的市政道路管理权移交给了南山区;华明路的雨水井盖管理权移交给了深圳市水务集团。但是,由于目前移交工作尚未完成,井盖应由哪个部门来补责任不清。昨天,两个部门的有关人员在看了《深圳晚报》的《黑井张开血盆大口咬伤多人》报道后,均认为“尽管井盖的管理责任不在我身上,但是为了公众利益,我们还是应该去补盖。” 对此,华明路一带的居民表示,为了有效消除华明路上的黑井隐患,希望双方尽量缩短职责移交过程所占用的时间,尽快让职责明确起来。以便市民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时,能够准确及时地向职能管理部门投诉,一步报告到位,解决到位。 作者:本报记者余海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