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小摊引发烫伤纠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5:19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12日,外来务工人员陈雪梅打进本报新闻热线13959900888称,她前几天在钞坑某五金公司附近卖小吃,被该公司执勤人员烫伤了肚子。 陈雪梅租住在钞坑村永合90号,她说,5月9日下午4点多,她像往常一样推着卖小吃的小车来到附近某五金公司外摆摊,大约5点左右,该公司行政部华经理来通知她搬到别处卖,原因是摆摊产生的垃圾影响了企业周围的环境,并要求这些摊贩最迟在当晚7时全部搬走。
事故发生后,该企业人员停止了推搡,并当即派车将陈雪梅送到卫生所治疗,还支付了当天治疗费用180余元。第二天,陈雪梅就到村委会反映情况,村领导了解到事情的经过后,当即拿出200元让陈雪梅先去治疗,处理以后再说。几天来,陈雪梅每天都要去换药,一共花去了370多元。对此,该企业行政部的华经理表示,企业处理这件事态度是诚恳的,并愿意支付三分之二的治疗费用。 据记者了解,陈雪梅现在经营的小摊,每个月都给村里缴纳了10元钱的卫生费。而对于村里是否有规定该企业周围的道路不能摆摊,华经理则称不知道。昨日上午,该公司华经理致电本报记者称,陈雪梅为了骗取企业赔偿费,在治疗过程中多开了医药费收据。记者随即赶到石灵路采访治疗陈雪梅的医生王根东,对方称并没有多开医药费收据一事。(记者冯升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