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专项整治商住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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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02:07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4·21”一场大火匆匆来,又匆匆走了。在石狮还有很多住房存在火灾隐患。也许你不在意,但是危险可能就住在你“隔壁”,像颗不定时炸弹随时等待“导火线”。消除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商住楼消防安全活动已在全市展开。 隐患重重生路难寻
市区的不少商住楼是1997年以前建造的,很多都没有经过消防审核,留下了大量火灾隐患。如石蚶路、民生路、琼林中路、布料市场等地的商住楼,这一带楼房密度大,商店较多,通道狭窄,往往又堆放大量可燃物,没有配备消火栓,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用武之地,只能用灭火器救火,但灭火器的使用范围是3-5米,火一旦蔓延,浓重的烟雾让人根本无法靠近。 私自改变商住楼的使用性质,本来一楼是店面,二楼以上是住宅楼,可有的住户竟将二楼改成仓库,增大了火灾隐患。更致命的是,许多楼房的楼梯间出入口与店面出入口没有分开,一楼的店面和二楼以上的楼层只有一条通道,也就是说只有一个门可通到顶层,逃生路也只有一条。一些住户为了防盗竟将通往顶层的唯一“生死门”焊死了,这也焊死了逃生的希望。 令行不改强制搬迁 根据消防部门部署,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检查商住楼的疏散通道、楼房的楼梯间出入口与店面出入口分离情况以及商住楼内消火栓的配备、保养等问题。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坚决依法进行强制搬迁。 首先各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的商住楼进行摸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等问题逐一登记建档,限定时间完成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商住楼要立即改正,以下问题业主们要特别注意:1、疏散通道(包括楼梯)堆放货物、杂物应立即清理,恢复畅通;2、通向屋内的门采用更妥善的关闭方法,既要保证防盗还能作为应急的第二疏散通道;(下转二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