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盲艺人打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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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02:20 山西晚报 | |||||||||
左权11个盲艺人,因录有其演出内容的CD,被当地一音像中心复制,并在市场上出售,便一纸诉状,将这个中心告到了法院,要求讨回公道(见A3版)。这个案子本身很简单,但其特殊性却不在其小:一是告状者是几个盲人;二是地点发生在小县城;三是它不是普通纠纷,而是一个知识产权官司。 这个官司,最终谁输谁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显示着法的精神,法的意识,已深
盲人属于弱势群体,有人因此不把他们当回事,认为即使占了他们的便宜,侵犯了他们的权益,他们也不会知道。就是知道,也不会怎样的。没想到,左权这几位盲艺人还有一股子劲,是自己的权益,就要讨回来。而且讨要的办法,不是私了或其他办法,而是走法律程序。 知识产权是个新东西,在一个小县城里,人们更是闻所未闻。左权的这个首例知识产权官司,对于在基层普及知识产权这个概念,是大有裨益的。随着社会的进步,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事会越来越多,而在相关法律方面,从上到下,人们知之并不多,有的人,知识产权受了侵犯,却浑然不知,有的人,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却满不在乎。由此来看,保护知识产权,路途漫漫。 所以,左权的这个官司,让我感触良多。它让我想到了弱势群体的维权,想到了法的普及与法的魅力,想到了知识产权的保护等问题。 尹长虹 (山西晚报) 山西日报,转载或镜像请先与我们取得联系,谢谢! 繁简通软件由北京东方之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大汉网络技术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