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气打官司 有时不划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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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02:55 齐鲁晚报 | |||||||||
律师提醒注意诉讼风险 本报济南5月15日讯(记者 董震 通讯员 田强) 今天,济南市天桥区法院判决一起因原告举证不能而败诉的装饰材料买卖纠纷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原告江先生不仅赔上了两个多月的时间,而且花了数千元的诉讼费和代理费。
去年底,江先生销售了一批装饰材料,在买主没有付足全款的情况下,江先生也没有让对方打欠条。据了解,江先生起诉前曾咨询过律师,律师说证据不足,胜诉没有把握,但江先生为了争这口气还是将对方告上了法庭。“我真后悔当初没有听律师的话,白白搭上时间又赔了钱。”江先生对记者说。 据济南市天桥区法院胡志刚法官介绍,像江先生这样对诉讼风险估计不足而败诉的情况并非少数。有不少当事人明明知道被告的家庭困难,没钱还债或者赔偿,但仍然起诉对方,结果并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另外,有的当事人赌气打官司,根本不考虑诉讼成本,即使胜诉了,所支出的费用远远大于判决得到的赔偿。 据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巩传红律师介绍,诉讼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诉讼请求不当被驳回;庭审中举证不能败诉;逾期提供证据得不到支持;未提供原始证据或合法证据;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将承担审限期间长和执行不能的风险等等。 巩律师表示,准备打官司的当事人一定要考虑清楚诉讼风险,并咨询专业法律工作者,算算经济账,看划不划算,而不应主观认为有理就会得到法律支持,就会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