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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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02:56 齐鲁晚报 | |||||||||
省城此举可惠及五六千人 本报济南5月15日讯(记者 吕华远 通讯员 张殿波)明天是第14个“全国助残日”,济南市将在各级机关党员干部中,由各单位以内设机构数为底限,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济南市委组织部、济南市残联等七部门今天联合下发的此项文件将惠及省城五六千名贫困残疾人。
贫困残疾人是指城市社区中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08元(不含低保金)以下,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000元(不含低保金)以下的残疾人。经过济南市残联历时两个月的调查,济南城乡符合这一条件的贫困残疾人有41768名。济南市各级机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可与各级残联联系,从中确定帮扶对象,并保持定期走访和电话联系。帮扶措施可涉及生活、就业、就学和康复等方面,让贫困残疾人的家庭生活得以改善,城市社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要达到300元以上,农村的家庭人均年收入要达到1500元以上。 帮扶活动由各单位牵头,当年帮扶的贫困残疾人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内设机构数。此项活动为连续性活动,每年年底各单位可根据各自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对其继续帮扶,如果帮扶对象已达到帮扶标准,可另行确定帮扶对象。根据估算,济南市将有近千个单位参与这一帮扶活动,按照每个单位内设五到六个处室计算,当年可以扶助五六千名贫困残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