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与法官不正当交往律师教育整顿重在“三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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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06:5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吴涛)市司法局局长黄振芬在昨天召开的我市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透露,从当前到年底的这次律师教育整顿活动中,市司法行政系统将重点抓好“三个规范”———规范律师与法官的相互关系;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规范律师个人的执业行为。 在规范律师与法官的相互关系方面,要坚决执行司法部与最高法院联合制定的《关于
针对少数律师事务所存在公章、合同、收费管理混乱的问题,这次教育整顿活动将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引导律师事务所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解决少数律师事务所在人员管理、业务质量、收费、财务等环节的突出问题,加大律师所主任、合伙人对本所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责任。 同时,本次教育活动还将就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个别律师不讲诚信、缺乏责任感、收费打白条、纳税意识淡薄等现象,着力加强律师诚信建设,强化律师自律。 作者:记者吴涛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