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调解300克金佛物归原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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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09:32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帅秀雨记者钟楠)昨日中午1时许,省高管支队三大队民警巡逻至汉宜高速70KM处发现前方路肩上停着一辆武汉籍大客车,该车未开启警示灯,车后也未设警示牌,而车内人头攒动,民警们赶紧下车查看。 原来,这是一辆武汉前往仙桃的客车,当车行至汉宜高速公路70KM处时,坐在车前排的乘客崔某突然看到前方行车道右侧有一个红色小纸盒,司机郑某得知后,将车靠边停下
崔某认为这个“金佛”是由他发现的,应该归其所有,而驾驶员郑某则认为,这种捡到的东西见者有份,应该大家来分,但更多的乘客则认为拾到的东西还是应该想办法交还失主。 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向大家解释,拾到的东西应该归还失主,特别是这种贵重物品,否则在法律上属于不当得利。 在向乘客解释后,民警们赶紧拿上“金佛”,并带上客车售票员作见证人,驱车向前方赶去。 在追了近40公里后,民警发现路中有一辆从广东开往恩施的卧铺客车,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在向该车乘客说明情况后,车后靠右车窗铺位一位中年妇女突然大叫:“唉呀!我给我爸祝寿的金佛不见了!”在详细询问了该妇女所遗失物品的特征后,民警确认该“金佛”正是这位女乘客的。 原来,该妇女姓刘,是巴东人,在广东给即将做70大寿的老父买了这份大礼,一路上小心翼翼拿在手中保管,谁知竟不慎从车窗内掉了出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