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市场惊现“毒罐头” 工商部门紧急发布消费警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11:19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杭州5月15日电(沈雁、朱立毅)浙江省发现两种水果罐头二氧化硫严重超标。为此,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5日发布紧急消费警示。 工商部门发现二氧化硫超标的这两种水果罐头分别是标称为“广东高州大坡镇华兴金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消费警示提醒,已购买上述商品的消费者不要继续食用,立即向供货商退货,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供货商应将上述产品封存,等待工商机关的处理。 消费警示还说,消费者如果发现商店经销标称“广东高州大坡镇华兴金果食品厂”生产的罐头食品,请立即拨打当地的“12315”,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