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毁证据也难逃法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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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13:45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高泰记者王兰)因害怕虚开增值税发票一事暴露,叶家父子采取了毁灭证据的手段,但他们仍没逃脱法律的制裁。14日,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对鞍山市首例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公开宣判。 2003年12月8日,鞍山市千山区某钢材加工厂的会计到税务机关缴税时,工作人员让其将有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送到税务机关。这本来是税务机关每年例行的检查,但该厂主要
就在叶家父子自叹自己的“办法”高明时,一个举报电话打到了有关部门。2004年1月18日,叶家父子因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被铁东区检察院执行逮捕。 法院审理中还查明,叶某的儿子还是在交通肇事罪的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故法院依法撤销其缓刑考验期,以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总和刑期1年8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有关叶某的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