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保安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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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05:3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咸阳讯(记者杨小卫)本报连续报道咸阳“金色时代”商务俱乐部保安打伤消费者的消息后,引起当地警方高度重视。目前,参与打人的10名俱乐部保安已受到治安处罚。 近日,记者从负责处理此案的秦都公安分局广场派出所获悉,违法情节较严重的保安宋某、赵某被行政拘留10天和7天,另外8名保安分别被处以200元罚款。派出所王所长告诉记者,由于该俱乐部刚开始营业,保安素质较低,缺乏必要的法制教育,才导致此次事件的发
目前,3名消费者中受伤最重的潘先生已脱离危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