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明房虫炒房逃税遭房主抵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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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08:48 现代快报 | |||||||||
先在一处房产中介以23万吃进,2个月后又在另一处中介以26万的售价找到下家。然而,3万元的丰厚收益却仍不足以让房虫满足,还想让房东直接过户给下家以逃避总房款2%的契税。此举遭到原房主和中介的一致反对,最终法院判决断绝了房虫的逃税之路。 据了解,去年4月,市民邹某(化名)通过南京安宇中介从邵某(化名)手中购得白下路二手房一套,66平方左右、23万。合同签订当天,邹某就将购房款一次性付清给了房主,
去年6月初,恰逢南京房产交易契税从0.75%恢复到2%,然而这宗4月份做成的买卖却没能赶上契税优惠的末班车。原因很快被发现了,原来购房人邹某欲将此房在其它中介出售,并要求原房主邵某直接将房屋过户到下一个购房人手中,这样契税邹某一分钱都不用交。 据安宇中介反映,6月14日购房人邹某带来另一名购房人,要求中介协助,将房屋从邵某名下直接过户到这一名购房人名下。中介告知房东邵某后,邵某在当天报纸上找到了“五环中介”出售此房的广告,但房价已被抬高到26万,时隔两月就比原价整整高出了3万。房主当场表示决不配合邹某倒卖房产和非法逃税行为,只愿按合同将房产过户给邹某。一来房主觉得自己的房子卖亏了,其次房主担心,不按合同履行今后出了其它问题可就说不清了。由于双方都不让步,过户就这样拖延了。 随后购房人邹某到法院诉称,因为房价上涨过快,房主后悔卖房,欲收回房产所以拖延过户,造成房屋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过户,多给了契税,要求房东承担契税损失并赔偿金1万元。邹某否认存在“曾带其他购房人要求直接过户”一事。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房主签合同当天就将用于过户的全权委托书和三份合同交给购房人,其行为表明同意过户给购房人。邹某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是房主邵某的原因导致不能过户,因此赔偿请求不予支持。邹某和邵某的房产交易合同有效应继续履行,将房产从邵某名下过户给邹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