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后延伸”塑造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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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09:16 解放日报 | |||||||||
5月14日,闸北区法院少年庭对4名盗窃两辆电动自行车的未成年人宣读判决书。引人注意的是,除两名从犯被判缓刑外,两名主犯被判处拘役5个月又加15天。审判长朱国民解释,4名未成年人都是初犯,社会危害性不大,加上认罪态度很好,因此判决刑期与羁押期相等,加上的15天为法定上诉期,如果不上诉,15天后将被释放,让他们继续到校读书。此外,法院将及时回访了解他们学习、教育的情况。
这就是上海法院少年法庭有名的审判“向后延伸”法。对于罪错青少年,少年庭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以“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将“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朝学校、家庭、社区、监管场所、考察基地等渗透,努力将罪错青少年改造成新人。经过实践,还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工作方法和制度,如定期回访、暂缓判决等。即便判决执行,“未成年罪犯基本情况一览表”也很快被送至少管所,上面记载着犯罪动机、认罪态度、个性特征等详细情况,使这些未成年人能受到具有针对性的管教。 丽丽与萍萍是一对未成年人,犯下抢劫罪。由于两人系初犯,犯罪情节一般,被闸北区法院少年庭作出暂缓判决的决定,并安排到区社会福利院进行劳动考察。期间,两人痛改前非,认真参加学习劳动,得到福利院和学校的好评。据此,法院最后对其免于刑事处罚。未成年人大刚因盗窃罪被长宁区法院少年庭判处缓刑,审案法官滕道荣了解到大刚有一定的法律教育背景,外语、计算机基础也较好,决定充分发挥他的个人特长,以利改造。通过多方联系,滕法官将大刚介绍到一家咨询公司见习。在新环境中,大刚重树自信,并以优异表现获得大家认可。 注重以情感为纽带的教育,让未成年人实现本质回归,是少年庭法官的又一招。长宁区法院少年庭滕法官曾安排一次别开生面的见面会。两年前,未成年人何平因误杀李玉良、王平的亲生儿子,被判处4年徒刑。法官通过努力,让夫妇俩与何平冰释前嫌,继而做他的“义父母”。最近,夫妇俩从安徽赶到上海,到少管所与何平相聚。何平长跪不起,夫妇俩百感交集,泪花悄然落下,何平拉着“母亲”的手,也哽咽不已……何平诉说着自己一年里在少管所的表现,“母亲”王平微笑倾听,不时表扬和告诫。法官安排的这场特殊回访,让何平说出了心里话:“我一定好好改造!” (文中未成年人均系化名)本报记者马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