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小酒馆遭遇突然拉电,“二房东”不愿承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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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10:45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 】昨日,市民马某反映,他所开的云南小酒馆无故被房屋产权单位拉电,“二房东”竟不愿承担责任。 记者在位于山西路广场旁的云南小酒馆现场看到,酒馆内一片漆黑。一位服务员举着一张写着“面点王:停电还我损失”的海报站在门外。
马某告诉记者,他们是早上来上班时发现电被人切断的。由于没有窗户,即便白天,店内没有照明也是一团漆黑,根本无法营业。电是酒馆楼上的省电子器材公司拉的。因为酒馆是从旁边的“面点王”转租来的,而租给“面点王”门面的,正是楼上的省电子器材公司。昨天是“面点王”和省电子器材公司合同终止日,省电子器材公司便断了“面点王”的电,结果却连累了小酒馆。 马某认为,既然“面点王”不再租房子,为什么不提前通知自己?自己的损失该由谁承担? 对此,“面点王”的张经理说,此事最后怎么办现在“不好说”,需要三方协商后才能有结果。 省电子器材公司招商管理部的戴经理则称,当初他们只把房子租给“面点王”。后来,“面点王”私自把其中一部分转租给了云南小酒馆。他们是按规定收房的,已经通知了“面点王”,云南小酒馆的损失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余帮喜律师表示,如果省电子器材公司和“面点王”当初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里允许“面点王”转租,省电子器材公司就要对云南小酒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房屋租赁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不允许转租,那么违约责任则由“面点王”承担。同时他提醒,很多租房者会在房主不知情情况下私自转租赢利,结果给不知情的承租人带来影响和损失。因此,市民在租房过程中一定要当心,以免掉进“二房东”的陷阱。 作者:李军、李昂 (来源: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