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服务银行何时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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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11:14 新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张蕊)近日,丛女士持一份已过期两年的国债到银行兑付利息。银行根据国债发行的时限计息,多存两年的国债不计利息。而丛女士认为,银行方如能及时提醒储户,这两年国债的利息便不会白白损失。 记者调查后发现,因存款人疏忽或遭意外变故等原因,定期储蓄、国债等到期后没有及时兑取、转存的现象普遍存在。
市民建议银行能否对长期无人兑取的存款进行定期盘点,设法与存款人取得联系,“提示”储户前来办理兑取或转存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