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前被“撞”赖你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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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11:48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本报提醒:别花冤枉钱 家住昆明市新迎小区的刘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电话,气愤地说出了他4月下旬在环城东路被别人赖走了300元钱的经过。当时,他由环城东路向一小巷子里减速转弯的时候,也不知
不过,同样遇到此事的林先生就没有“忍气吞声”,而是大声地与企图骗他的人理论,并警告他如果他还不收场的话,就叫附近派出所的人来抓他。随后,林先生亲自把自己的车牌号抄下来扔给他后,就开车走了,“十几天过去了,也没有任何动静,他心术不正,当然就不敢告我了。” (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