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竟叫冤 自饮苦果酒 葛某滥用职权被判刑3年缓刑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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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14:07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剑烽)宝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职员葛某,明知房产已作抵押,仍然出具抵押证明,致使该房产“一女嫁二夫”,成功贷到款项2650万元,后因资不抵债导致银行损失贷款本、息共计3000余万元。被单位处罚后他还不服气,向区纪委叫冤,结果被转到检察院法办。日前,经宝山区检察院起诉,葛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葛某从1988年起就一直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窗口工作,与各家房产公司关系都
1997年10月,华鹏公司总工程师季某来到宝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要求葛某为其公司办理行知路572弄某号计20227平方米的房地产抵押登记。葛明知华鹏公司于1996年11月已将上述房产抵押给某银行,擅自用盖好印章的空白《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为华鹏公司出具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 此后,华鹏公司持该证于1997年11月为上海华鹏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2650万元作担保。后因华鹏电子电器公司无力按期归还贷款,银行遂要求华鹏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华鹏公司因重复抵押且资不抵债,致使银行损失贷款本金、利息共计3000余万元。 1998年,葛某单位发现其违规行为后对其作出了扣除每月奖金的处罚。葛某便提笔给区纪委写了一封叫冤信,诉说自己受到的“不公平”遭遇。区纪委有关同志阅后,发现其已触犯了法律。葛某如今只能吞下自酿的苦酒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