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心男子为让情人开心“毅然”谋杀无辜取人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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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15:46 新文化报 | |||||||||
本报松原讯 (记者 王小野 通讯员 张利明) 情妇弃他而去并留下一句:“如果你能为了我去杀人,我就还跟你。”为了向情妇表达自己的忠心和执著,他“毅然”谋杀了一名无辜的女性,并割下头颅托运给情妇。这一恶性犯罪事件震动松原市。日前,张某被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张某现年35岁,为扶余县长春岭镇长江村农民。2002年11月,张某在扶余县三岔河
2003年12月14日,张某在黑龙江省肇东市站前的旅店内结识了26岁的女青年凌某,当日便从肇东市把凌某带回了三岔河,顺便探听“三姐”的消息。当日13时,张某借口找地方待会儿,把凌某带到了三岔河镇李家店村西的一座大棚内,准备杀掉凌某。凌某在被杀前,曾胆怯地问他:“为什么?”“为了我‘三姐’,谁也代替不了她。”感觉死到临头的凌某不住地央求张某,表示她可以养活他,但张某丝毫未被打动。随后,张某残忍地将凌某杀害,并将人头割下装在布袋中,谎称是小鸡,用客车托运到扶余县大林子镇“三姐”她姐夫经营的副食店。当日15时许,人头口袋被辗转送到了副食店,打开一看,众人大惊失色,迅速报案。通过公安机关的侦破,张某很快落入了法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