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下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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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0:38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宋维家见习记者于志刚) 从2004年春季开学始,在大连市中小学实行的新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将不会新增收费项目,新收费标准低于原定标准,各学校要在期末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情况,这是记者从大连市物价局获得的消息。 昨日,大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和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关于发布全
在大连市物价局3月23日召开的“大连市重新审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标准价格听证会”上,部分代表提出,由于需要在校热饭盒的学生主要集中在农村中小学和城市生活比较困难的学生家庭,考虑到这部分学生家庭收入普遍较低,负担比较重的实际情况,建议适当下调热饭盒费收费标准,为此,新规定确定热饭盒费使用燃油、气和电炉的由每生每月8元降为6元,使用燃煤的由每生每月6元降为4元。 上述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自2004年春季开学执行。大连市各学校要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收费公示,未经公示的收费一律不得收取,学期末在校内公布收费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