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将严查六种交通违法行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6:47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薛昆记者昨日从西安市交管支队获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交管部门将对6种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其中酒后和醉酒驾车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厉打击。 这6种交通违法行为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客货运机动车严重超载的;驾驶拼装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上述6种违法行为当中,交管部门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尤为重视。其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