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公有部位维修找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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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0:2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公有住房通过房改买下成为私房后,一些房主对房子公共部位的维修找谁产生困惑:房改前,房子是公家的,住户交房租,共用设施坏了可以找收房租的“公家”修,可是现在房改了,房子是自家的了,共用的部分坏了该找谁修呢?近日,市民蔡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蔡先生说,他所居住的孙巷大楼30号503室是通过房改买下来的,现在水管户外共用部
对此,记者采访了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有关人士。据介绍,针对上述情况,2004年1月,无锡市专门制定出台了《无锡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且已经从2004年2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规定,共用部分出现损坏,需要维修的,在新建的住宅小区,有明确物业管理单位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原有老住宅中没有明确的物业管理单位的,原归房管所管理的公房由房管所负责,各单位自建的住宅,房改后产权归个人所有的,由原产权单位负责。维修的费用从房屋维修基金中支取。像蔡先生的这种情况可以先弄清房屋的管理单位,再向管理单位报修,管理单位会给予相应的维修。今后其他业主出现相应问题,有物业管理部门的找物业部门,没物业管理的可以找原产权单位联系维修。 (贺蕴宙程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