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理自制炸弹施报复 造成3死5伤被处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4:0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宝鸡讯 (记者 金海 杨智文 张红中) 只因生意上有竞争,自制遥控炸弹报复对方,造成无辜群众3死5伤的爆炸案主犯赵收义、王让科被判处死刑,帮助制作爆炸装置的陈宝平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提供炸药的被告人张海学则被判10年。 今年34岁的王让科,原是宝鸡市恒丰肉菜果品交易市场经理,他因生意竞争与宝鸡市水果批发市场经理马某产生矛盾。2003年5月,王让科与其妹夫赵收义预谋报复马某。赵收
去年9月11日晚,王、赵商议实施爆炸,并将爆炸装置吸附于马某车下,由于多次打传呼引爆未果,二人将爆炸装置取回重新调试。9月21日早7时许,赵再次将爆炸装置吸附于马某车下。10时48分,看到马某驾车,赵打传呼进行引爆。但车辆行驶中爆炸装置掉落在小区门口,致使无辜群众3人死亡、5人受伤。宝鸡市法院认为,赵收义、王让科、陈宝平的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张海学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