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招收保送生需学生自愿 拟录保送生名单在本校公示7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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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6:1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邱妙芳)记者昨天获悉,今年我市中招保送生的具体推荐条件和办法已向各学校公布,市招考办强调,我市高中学校招收保送生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录保送生名单需在本校公示7天。 据介绍,我市省、市、区重点及省一级公办普通中学可以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到本校高中就读,保送生必须是全面发展、品学兼优,具深圳市户籍、蓝印户口或享受市政府优惠
各学校将于5月20日前将被推荐为保送生的学生名单,连同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签名、学校盖章的《保送生审批表》送市招办审核。对于属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照顾对象子女的拟录保送生,还需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市招考办提醒:各学校须于5月25日起将拟录保送生名单在本校公示7天,并同时在公示栏内公布市招考办投诉电话:82294165,82294046,接受师生公开监督。市招考办强调,凡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者,将被严肃查处,并取消录取资格。 作者:记者邱妙芳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