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雇凶内地杀仇家 一批杀人抢劫犯在惠州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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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6:1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惠州5月18日电】(记者陈海峰通讯员惠涛何肖琬薛玮玮)为给弟弟报仇,住在惠州市惠阳区的香港居民方勇(男)竟然买凶枪杀仇家,致2人死2人重伤。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被告人方勇及其所雇凶手梅述高(男,四川邻水县人)死刑。当天,另有4名杀人抢劫犯被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方勇认为其弟方凡于1993年12月21日被杀一事是朱某等人所为
惠州中院经审理认为,方勇为报复他人,纠集梅述高等人在公共场所开枪,致2人死亡、2人重伤,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两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天,同时被判处死刑并予执行的还有:使用自制火药手枪等抢劫并致一人死亡的曾保山(男,四川蓬安县人)、张军(男,湖南桃源县人);绑架勒索并致一人死亡的张光冬(男,湖北广水市人);酒后伤人致一死一重伤一轻微伤的舒允宽(男,江苏新沂市人)等。 作者:记者陈海峰通讯员惠涛何肖琬薛玮玮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