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限制赖账者高消费 44人不得乘坐出租车吃西餐住酒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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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6:1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从今天开始,名单中的44名赖债者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高档消费,执行法官如果获悉这些人员违反规定进行诸如乘坐出租车、进入夜总会等消费行为,将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对违反命令者进行处理。”昨日下午,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正式向社会各界公布广东省第一号“限制高消费令”。 在公布的“限制高消费令”所列的名单中,个人欠债最多的高达440多万元,而最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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