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拒不赔偿强制搜查结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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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6:25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记者王世明报道本以为两年刑满就万事大吉,没想到,一出狱,还要为自己的罪过承担4000多元的经济赔偿责任。昨日下午,记者从盖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了解到,服刑期满拒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盖州市杨运镇房身村村民孙某日前被盖州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手段,履行了其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1999年,盖州市杨运镇房身村村民孙某,因伤害犯罪被盖州市人民法院依法
前不久,申请人向盖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供了一条消息:自称身无分文的孙某近期时常怀揣上千元现金出入麻将赌博场所。根据这种情况,盖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和法院主管院长决定对孙某采取搜查措施。次日,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李兆忱集中全庭执行人员,赶赴孙某家中搜查,在孙家搜出存折8张,内有存款近8万元。执行人员当场依法将其中的一张存折予以扣押。搜查结束后,为防止被执行人挂失,执行人员顾不上吃午饭,又火速赶到银行,办理了扣划手续。就这样,这起久执不结、拖了5年之久的案件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得到了有效执结,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满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