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告公交 一审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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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6:42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因不堪忍受邻近公交总站日夜不断产生的噪声污染,朝阳区望京路利泽西园二区的19位业主一起将北京公交第七客运分公司告上法庭。昨天,朝阳法院望京法庭一审驳回了这些住户的诉讼请求。 19名业主称,邻近的公交车站每天不间断地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周围居民终日不能开窗透气。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曾对公交车站产生的噪声进行了24小时的厂界噪声监测,
法院审理后,基本采纳了公交一方的答辩意见。法院认为,原告的居所区域属国家2类标准区域,在这种混合区域出现噪声问题,噪声的来源并非是唯一的。由于噪声来源的多样性,难以确认被告的单方责任;且根据监测数据反映,在被告车辆夜间停运后区域噪声也存在超标情形。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排除危害、赔偿损失,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同时指出,北京作为一个多功能的大型都市,城市功能的交叉,必然造成相互间权利的碰撞。当权利发生冲突时,作为权利个体彼此间应给予一定的容忍与理解。公交方面在诉讼前及诉讼过程中都采取了一些整改措施,以降低企业运营中可能产生的噪声,这一做法值得肯定。但其应当继续加大降低噪声的整改力度,以期使本区域达到良好的生活氛围。1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