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20余万“买”面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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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6:47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5月18日讯(通讯员 郑权) 为在朋友面前有面子,竟挪用公款20余万元用于挥霍。近日,涉嫌挪用资金的严某被李沧警方从吉林抓获,并被押解回青。 今年3月2日,李沧公安分局经侦科接辖区某公司报案:该公司20余万元资金被挪用,主管会计严某去向不明。接案后,该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经过细致调查,查明了严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资金的违法事实,随即对其展开抓捕。因严某已不在青岛,专案组将抓捕重点
经就地审查查明,2002年3月,严某应聘到该公司任财务主管,由于严某平常好交朋友,花钱大手大脚,在向朋友借款、预支工资后,还是入不敷出。2002年底,他向公司谎称办理业务需要押金2万余元,后将该款项挪为己用。2003年底,他又分多次将本该入公司账户的近20万元资金挪用,并挥霍一空。今年2月底,严某唯恐事情败露,仓皇逃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