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政策)谁有资格实施拆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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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6:57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昨日,汉阳区一居民来电咨询,哪些单位、个人可实施拆迁?商谈拆迁时,该出示哪些证件? 武汉市规划局负责人解释,对房屋(含附属物)进行拆迁时,需对所有人、使用人进行调查摸底,拟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动员拆迁、代办草拟或签订安置协议,并组织实施拆迁等,拆迁人可自行组织,也可委托具有拆迁代办资格的单位(名单见2003年9月14日本报7
按规定,被委托代办拆迁的单位,须经规划部门审查批准。领得《代办拆迁许可证》后,方可代办拆迁。严禁个人或未经批准的单位代办拆迁。 如果拆迁人自行组织拆迁,应当事先经规划部门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实施。如果委托代办单位组织拆迁,应当事先报经规划部门批准。此外,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据悉,与拆迁户和承租人商谈拆迁事宜时,拆迁从业人员必须挂牌上岗,没有《拆迁岗位证》或不出示《拆迁岗位证》的,可拒绝与其商谈拆迁。(郭会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