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怪事,古丈政府部门借钱不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7:50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编辑同志:古丈县旅游局所属的旅游开发总公司,在罗依溪猛洞河开设旅游船服务,因欠缺资金,公司经理(也是县旅游局局长)张某于1999年4月28日向我借款4000元整,并签下借款协议。按协议,张某应于1999年12月31日还款,可到期后,张某非但没有还款,也没交代,只说“旅游局没有钱,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还”。

  为此我分别找过县里的一些领导,但都解决不了问题。没有办法,我走上了法庭。20
TCL笔记本X200面世 同方电脑春季促销优惠
免试入学读在职研究生 热门专业热招!
01年12月9日,经法庭审理后,判决古丈县旅游开发总公司偿还我借款本金4000元及利息,并限10天内付清。可对方还是不理。2002年2月,我这案子由原法官移交给了执行庭。可是一直执行到现在也没有结果。政府部门借钱不还真是不应该啊!

  凤滩水力发电厂退休职工王世华

  调查附记

  记者接到此投诉后,拨通了古丈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石建华的电话,石庭长告诉记者:王世华投诉的内容属实,执行庭到县旅游局去了几趟,因不知县旅游局账号,无法执行。县旅游局局长对执行庭的同志说,分管旅游工作的县领导指示,旅游局的资金只能用于旅游开发。根据这一情况,记者拨通了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县长全东成的电话,将王世华投诉的内容向他作了通报,全副县长说这事他不太清楚,他答应过问一下此事,但具体问题你们还得找县旅游局局长解决。县旅游局局长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手机关机。欠账还钱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何况是政府部门借私人的钱赖账不还,这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本报记者 刘国翠 实习生 陈曦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乌鲁木齐发生坠机事件
美英军队虐待伊俘虏
伊临管会主席遭袭身亡
飞人乔丹2004亚洲之旅
台湾“大选”验票
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
影星牛振华遇车祸身亡
第57届戛纳国际电影节
首届中超联赛 汤尤杯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