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和商业局昨推技防新规 大卖场必须装探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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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7:52 汉网 | |||||||||
大卖场必须按要求安装摄像探头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对未按要求安装而发生恶性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其法人代表将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昨日,市公安局和市商业局对全市商场、超市推行了此项技防新规定。两局要求,营业面积1000平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必须设置控制中心,对卖场进行实时影像监控,并在黄金柜、贵重物品柜、收银台、寄存处、食品柜、出入口等重点部位安装可视探头等监控设施及
前期,市公安局对我市各大卖场检查时发现,不少单位技防设施不全甚至形同虚设,有的电视监控没图像,防盗报警无声音,极易引发恶性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记者吕宗恕通讯员夏洪波)(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