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按“新法”上限罚首个肇逃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8:06 天津日报

  杨毅李冀

  本报讯(通讯员杨毅李冀)市交管局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再出重拳,依法按处罚上限给予交通肇事逃逸驾驶员刘光德治安拘留15天并处2000元罚款的处罚。这是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至今,交管局按“新法”上限处罚的第一例交通肇事逃逸驾驶员。

TCL笔记本X200面世 同方电脑春季促销优惠
免试入学读在职研究生 热门专业热招!

  据悉,5月9日晚11时40分,东丽区天山南路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当事人张某某骑自行车沿天山南路由北向南行驶时,被后面驶来的小客车撞倒并拖带,致张某某受伤,小客车驾驶员驾车逃逸。交警东丽支队经侦查得知肇事逃逸车辆为津C07257的红色大发,几经周折,终于在河东区香山道将驾车肇事逃逸驾驶员刘光德查获。公安机关依法按“新法”上限给予驾车肇事逃逸驾驶员刘光德治安拘留15天并处2000元罚款的处罚。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乌鲁木齐发生坠机事件
美英军队虐待伊俘虏
伊临管会主席遭袭身亡
飞人乔丹2004亚洲之旅
台湾“大选”验票
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
影星牛振华遇车祸身亡
第57届戛纳国际电影节
首届中超联赛 汤尤杯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