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强买强卖 四川宜宾“兔霸”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9:38 新华网

  垄断兔市强迫交易并打伤他人的宜宾“兔霸”柴金,近日被宜宾县法院以强迫交易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7月,柴金进入宜宾五桂、鸭池、玉龙等地肉兔市场,以每天20元的工钱,请来马强、宗新等人,采用暴力方法从他人手中收购肉兔。同年8月,马强、宗新等人两次将正在收购肉兔的龙某致伤,逼得龙某夫妇退出兔市。同年10月,马、宗等人将
TCL笔记本X200面世 同方电脑春季促销优惠
免试入学读在职研究生 热门专业热招!
兔贩罗某、吴某拦截殴打。同时柴金等人还采用对肉兔压级、压价、短斤缺两的方式强行收购。当地警方接报侦查此案,柴金于2003年7月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柴金为获取非法利益,组织人员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垄断兔市,变相强买强卖,破坏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记者刘涛通讯员蓝剑治甫)

  名词解释: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或者销售商品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来源:中广网)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乌鲁木齐发生坠机事件
美英军队虐待伊俘虏
伊临管会主席遭袭身亡
飞人乔丹2004亚洲之旅
台湾“大选”验票
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
影星牛振华遇车祸身亡
第57届戛纳国际电影节
首届中超联赛 汤尤杯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