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宁波人被处终身禁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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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9:47 中国宁波网 | |||||||||
东南商报讯(通讯员周华敏金安康记者张贻富)5月18日,象山大徐籍驾驶员周某被当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至此,发生在5月17日晚盛宁线汤家店地段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肇事者周某也成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第一个受到终身禁驾处罚的宁波人。 5月17日晚7时05分,在盛宁线60KM+200M路段(汤家店村地方),一辆中巴车与自行车相撞,造成骑车人重伤,肇事中巴车逃离现场。
被撞的是在象山县一公司打工的湖南省麻阳县人向某,今年34岁,其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被抓获的肇事中巴车司机周某交代,当天晚上他驾驶中巴车途经汤家店金泰塑胶有限公司时,与从公司门口拐弯骑向公路的向某发生碰撞,他见四周无人,漆黑一片,就驾车驶离现场。在驶离一段路程后,他调头驶回现场探究底细,并向现场群众和赶到的交警谎称自己看到一辆货车把骑车人撞倒逃走。随后周某把向某送往医院,接着赶到修理厂修补撞击后留下的细微擦痕。 目前,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周某被关押在看守所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周某不仅将终身不能再驾驶机动车,而且还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