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摩托违章逃跑打警察 妨害公务赔钱拘役受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13:06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吴阿娟通讯员吉学刚)刘某驾驶摩托车违章后,先是逃跑,后又殴打警察,日前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刘某拘役5个月。 2003年12月31日上午10时许,刘某无证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驮着其母亲驶进了禁行摩托车的成都道,行至与山西路交口处时,正在指挥交通的民警发现刘某违章并责令其停车待查。然而,刘某乘交警不备驾驶摩托车逃跑。交警随后驾车追赶,待交警追上并上前纠正刘
和平法院经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妨害公务罪,其行为应受到法律处罚。鉴于被告人案发后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故酌情惩处,由此作出了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