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费开始“清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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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13:07 南京日报 | |||||||||
【金陵晚报报道】为了纠正和制止征地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市政府近日下文,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费清欠专项整治工作。今后,凡征地补偿安置费没及时落实到位的,暂停用地审批手续。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市建设用地数量逐年加大。在征地过程中,个别地方为推动招商引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擅自降低一次性征地成
据介绍,全市将首先开展征地补偿安置费拖欠情况的调查摸底。此次清查的重点是,从1999年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各类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项目。 记者获悉,征地补偿安置费清欠工作,必须在今年内全部完成,5月底前,完成调查汇总工作;10月底前,完成征地补偿安置费清欠工作。市政府要求,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郊区(县)要在省规定的最低标准线以上,抓紧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尽快报市政府批准实施。金陵晚报记者 刘泱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