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名女大学生因绑架幼女 被判10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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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14:01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5月19日电18日,陕西省渭南市女大学生绑架4岁幼女一案有了结果,这名女大学生因绑架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3000元罚金。 据《华商报》报道,24岁的董阿瑞是渭南某学院的大四学生,今年元月5日中午,她在城区解放路金剪刀美发店旁一磁卡电话打电话时,发现该店主的4岁女儿
在此玩耍,于是将小孩哄骗到前进路国贸大厦、前进旅社等地,其间董多次给店主打电话索要赎金3000元,后在受害人家属给付赎金过程中被当场抓获。 庭审中,董阿瑞对判决结果没有提出上诉。在校大学生犯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临渭区人大、政协代表和董阿瑞家人以及40多名校友、同学进行了旁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