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被告6岁原告上法庭 只为男孩抢夺女孩玩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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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14:14 温州新闻网 | |||||||||
一面是5岁的被告,一面是6岁的原告,而官司的起因只是儿童之间抢夺玩具的纷争,受理这起“超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案”的阿根廷法官维拉斯克斯真是左右为难。而应不应当把未成年人作为被告告上法庭,这起案件会不会侵犯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在阿根廷法律界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社会机构中引起了广泛争议。 “案件”发生在今年3月18日阿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市的一所公立小学。就读于初级
班的“被告”抢了“原告”手中的玩具“变形金刚”,在“作案”后并无悔改和内疚之意。而“原告”在受被告“恐吓”后,对上学有了恐惧,不敢再与“被告”同处一个教室而要求转班。于是身为警察的“原告”母亲向该区法院提出诉讼。该法院的法官奥利瓦作出了引发争议的决定———取证、向“被告”就读的学校索要其个人材料以及家庭背景材料等。 这桩离奇的“案件”,在阿根廷法律界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机构中间引起了极大争议。布市市长、前法官伊巴拉痛斥起诉并审理此“案件”的做法简直是荒唐之极,“这类事情怎么能在法庭上或者通过法官来解决呢?”(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