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连杀5人并割走尸体生殖器官 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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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6:47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曾被媒体广泛关注的李义江故意杀人案,已经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市一中院以李义江犯有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最终认定,李义江在2002年年底到2003年年初的一段时间,采用残忍手段连续杀死5人。而对于前一段时间媒体报道说李义江在15岁时就曾杀死同班同学等前3起杀人案,因为虽有李义江自己的口供,但是直接证据不足,法院没有认定。
据此前媒体报道,2002年年底到2003年4月,北京先后有5名男子在河边、暂住地或宾馆内被人手持利刃杀死,其中一具尸体的生殖器官被割走。经过现场勘查,警方怀疑这是由性纠纷引发的系列故意杀人案件,并初步确定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是通过网络结识的。 4月初,警方在对预定地点进行排查时,一知情人反映,居住在某小区的李义江经常与不同男子出入,警方随即将其抓获。开始李义江供述,被杀的几人均为同性恋者,他们曾经对李义江实施过性侵害。为此,李义江在网上“以约网友见面”为由,将他们逐一约出后杀害。但是在市检一分院审查该案时,李义江又推翻了上述说法,所以李义江的杀人动机一直不清。 据了解,1999年李义江以新疆某市高考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考入北京一高校。两年后,李义江因故退学。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