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西峡原检察长王庆国家里吃喝拉撒赌博全报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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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10:0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20日电 据河南法制报报道,河南西峡县检察院原检察长王庆国因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王庆国,2002年1月任西峡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职务,2003年3月任西峡县检察院检察长。2003年12月5日因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南阳市检察院决定逮捕。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5月,被告人王庆国从唐河县一三鲜饺子店虚开餐饮发票3400元,交给西峡县委组织部用于冲抵其从组织部门领取的培训费。从而将在西峡县检察院重复报销的培训费、车船费据为己有。2002年夏天至2003年7月,被告人王庆国先后三次从其司机李建国处拿走公款9000元用于赌博,后李建国将9000元多次用假发票变通,在院计财科予以报销。 2002年8月至10月,被告人王庆国将家庭购买的家用电器发票815元、因私招待客人的餐票1300元和购买香烟及水果花销的1070元发票,在西峡县检察院予以报销。被告人王庆国就是采用这样的手段共计涉嫌贪污公款27292元。 同时,公诉机关还指控:2002年4月和2003年1月,西峡县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杜晓伟,为能得到提拔重用,先后给王庆国送现金6000元;该院借调人员杜韬、张运楼为能尽快调入,分别送给被告人王庆国现金6000元和5000元。2002年9月、10月间,西峡县重阳乡党委书记李定魁和乡长田中超假借工作名义送给王庆国3000元现金。被告人王庆国合计收受他人贿赂2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