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深圳规定父母不得偷看未成年子女的信件和日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10:20 法制日报

  本网讯据中新网报道据南方日报报道,18日,深圳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公布了经深圳市人大修改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

  该办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隐匿、拆阅或者废弃未成年人的信件,不得擅自查阅未成年人的日记。

TCL笔记本X200面世 同方电脑春季促销优惠
免试入学读在职研究生 热门专业热招!

  对违反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批评教育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吕冰冰)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陈水扁“5-20就职”
飞人乔丹2004亚洲之旅
乌鲁木齐发生坠机事件
美英军队虐待伊俘虏
伊临管会主席遭袭身亡
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
莎拉-布莱曼演唱会
第57届戛纳国际电影节
首届中超联赛 汤尤杯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