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竟是银行自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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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10:22 生活报 | |||||||||
本报14日刊发了《70万巨款被谁抽条?》一文后,不少热心读者打来电话,表示也曾遭遇相同经历。事件当事人房女士18日称,农行方面至今还是没有任何答复。针对农行汇金支行强调的“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规定,记者采访了多家银行,发现这个规定只是银行内部单方面的一个行规而已。 16日,市民衣女士也向记者讲述了她取款时被抽条的经历。今年初,衣女士在哈市某
记者相继走访了哈市各大银行的营业网点,在银行柜台外很少发现供储户清点现金的设备。据银行业内人士介绍,针对储户取大额款项时的不方便,目前只有工商银行提供点钞机和点钞用的贵宾室,而其他银行网点都没有提供这类服务。 18日下午,记者拨通了省农行某部门的电话,询问“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规定的出处,对方表示要找一找。19日,省农行一位工作人员给记者打来电话称,这一规定找不出确切的出处,也就是说,并没有相应的法规和条文可以作为农行汇金支行解释的依据。 据了解,银行现行的操作规程是,银行收款时要对现钞不止一次进行清点确认,将短款的可能性降到最低;而银行给储户付款时,对整捆的现金很多时候都不经过清点,这样,就把点钞和辨别真伪的责任转移给储户。而对于储户而言,即便有银行提供的点验钞设备,但站在狭窄的柜台前,面对周围人群的目光,出于安全考虑,储户基本上不会对整捆的现钞进行清点。 哈市某律师事务所的董律师19日对记者说,由于按照银行内部所谓“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行规,储户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可能性非常小。储户即使起诉,往往以证据不足而被驳回诉讼请求。董先生认为,“钱钞当面点清”这句话应当是对银行和客户双方面的提醒,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大程度上却是单方面针对客户的。如果出现银行多给付,银行可以动用先进设备追查,并要求客户返还;但若银行少付款,客户进行追讨就相当麻烦。 (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