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夺市场雇凶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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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11:45 新闻晚报 | |||||||||
1998年3月,被告人王伟坚、屠金安和乐清老乡周祖豹等人在合伙筹办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辅料综合市场期间,双方发生矛盾。王、屠要求退出合伙并退还筹备资金人民币190万元,但遭到周祖豹拒绝。 1999年11月10日凌晨6时许,杨金富再次纠集被告人杨国富等十多人(另案处理),携带鱼叉、灭火器等凶器闯入周祖豹市场,试图强行控制该市场,迫使周退还王伟坚、屠金安
2002年11月份,杨金富、王伟坚、屠金安因周祖豹多次上访要求追究他们故意伤害周建波致死而产生杀害周祖豹的恶念。经预谋议定,由杨金富策划、组织杀掉周祖豹,事后由王伟坚、屠金安资助杨金富人民币50万元。王伟坚在北京方庄一面馆向杨金富提供人民币10万元后,杨金富则在陕西纠集被告人朱智金、余存军等人(另案处理),在西安市购买了作案的面包车,并雇人开到乐清。期间,他们又准备了杀猪刀、雷管、导火索等爆炸物品。他们经多次对周祖豹的住所进行踩点,于2003年2月12日上午,在周祖豹的老家乐清市蒲岐镇北门村,经林玉薇在附近查探,发现周在家,即电话告知杨金富等人,杨金富等便携带事先准备的凶器乘坐面包车赶到周家,用杀猪刀等凶器将周祖豹乱捅致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