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权力 尊重生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1:17 辽沈晚报 | |||||||||
刘真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章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行人、机动车违章,罚款额度提高;交通肇事后逃逸,这一生就别想再摸方向盘;对情节严重的八大违规行为,除罚款外,还可并处吊销驾驶证或15日以下拘留。
重罚为重治,生命价最高,这是记者随同交警采访一天后的感受。既然交通混乱、拥堵、事故客观存在,就要痛下猛药,将新病痼疾彻底祛除,还市民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痛下猛药,又不能矫枉过正,所以要求公安交管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简化执法程序,道路不会因交警处理违章造成二次拥堵。交警必须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管理,又有效地防止了简化执法程序可能出现的弊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13条“高压线”,严禁交警“权力寻租”,牟取私利。“绿色”的执法环境是“绿色”的交通环境的保障。在对违法行为的严厉处罚中,法律凸显尊严;在“绿色”的执法环境中,法律制约权力;在“绿色”的交通环境中,法律对生命无限关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