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的承诺》4首等音乐作品 仅用七秒也是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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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1:27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通讯员郭京霞记者谢德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认为,电视剧《命运的承诺》未经其授权、擅自使用他们会员的四首音乐作品,尽管其中一首音乐作品仅用7秒钟,但仍属侵权行为。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这起侵权纠纷。 音著协诉称,福建周末电视有限公司和福建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联合摄制的22集电视连续剧《命运的承诺》中,使用了《青藏高原》、《我热恋的故乡》、《辣妹子》、《一
因音著协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