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港澳将建立司法协助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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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3:17 中国青年报 | |||||||||
新华社深圳5月20日电(记者何广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日前在深圳表示,要积极探索建立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司法协助机制,让三地共同赢得更多的发展空间,为促进内地与港澳的经贸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万鄂湘19日出席在深圳举行的“内地与港澳地区商事法律实务研讨会”时表示,内地与港澳在法律制度、司法理念、司法实践方面存在很大差异,集中表现在司法管辖权、实体
万鄂湘表示,为加强对涉港澳案件的审判管理,最高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作出规定,对涉港澳商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提高了案件审级,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了港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