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售 一开发商判赔双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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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4:55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首席记者 赵中鹏通讯员范红萍)昨天,市一中院判决一房两卖的北京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买房人双倍赔偿定金38万余元。 2003年1月,39岁的王女士与宝泰隆公司(原为北京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之一)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合同,当日支付购房定金40万元。4月,当王女士按约定与同泰公司签订正式合同时,得知同泰公司已将房屋转卖他人。
该房屋价值96万元,定金应为19万余元。因此,一审法院除判令同泰公司退还王女士多交款项外,还判决其双倍赔偿王女士定金共计38万余元。同泰公司提出上诉,市一中院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