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向代表汇报工作 代表向法官提出建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7:14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虹红)众所周知,人大和法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如果问您,人大代表和法官是什么关系?您可能会被问的一头雾水,在西安市碑林区法院的117名法官会告诉您,这是碑林区法院开办的一对一的监督模式。 5月20日,记者从西安市碑林区法院了解到,把法官和人大代表联系起来的这种监督模式,就是一位法官对口联系一位人大代表,也就是该院从去年开始开展的“法官+人大代表
据了解,在这个活动中,碑林区法院全院助审员以上的117名法官与117名辖区内的省、市、区及全国人大代表之间专门建立了固定的关系。法官须定期和不定期地向人大代表汇报自己的工作,探讨法院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并请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庭审或到执行现场监督执行工作。 碑林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陈卫军介绍:“开展这样的活动,使法官们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增强了,在人大代表的监督下,审判的各项制度、法官的工作作风都有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改善,法官们也切实感觉到,只有把工作做好了,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述职时才能心安理得。”西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李炎说:“一个法官联系一个代表,把法官和老百姓之间距离拉近了,离老百姓近了,老百姓才会更满意。” | |||||||||